按照《上海電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文件精神,結合電氣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完成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立德樹人
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選拔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則視為復試不合格。
2.科學選拔
以程序規范、科學選拔、提高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根據選拔需要,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考核成績量化。
3.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
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素質等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基本要求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綜合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不低于錄取專業人數的120%。
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承諾書等內容,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保密。
四、組織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復試工作方案、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管理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按照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生的綜合面試。
五、復試條件
1.第一批復試:
(1)我校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
學科(類別) | 專業(領域)代碼及名稱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能源動力 | 085801電氣工程 | 260 | 34 | 51 |
085807清潔能源技術 | ||||
085801電氣工程(非全日制) |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260 | 34 | 51 |
(2)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專業(領域)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電氣工程 | 240 | 31 | 47 |
2.后續批次復試:申請調劑我院,符合調劑要求并經學院復試工作小組審核進入復試程序的考生。(調劑要求請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復試程序另行通知)
六、復試時間及資格審查
1.復試時間
第一批復試時間為2025年3月29日-2025年3月30日。
第二批復試時間待定。
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
2.資格審查
考生應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并查實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取消復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的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電機學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未簽承諾書考生不予參加復試。
(2)應屆考生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等。
(3)歷屆考生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在國家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驗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
(4)建議提交加蓋有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公章的大學成績單。
(5)已獲英語四、六級證書者提交證書等材料。
(6)考生政審表。
4.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接受以下內容的核查:
(1)身份核查。核對考生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相貌以及報名信息簡表的照片一致。
(2)畢業證書核查。歷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在復試期間提交《政審表》。
5.同等學力考生需要補充提供:
(1)已獲得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獲得通過的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允許參加復試。
七、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形式。
(1)專業課測試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按照《上海電機學院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考試科目組織專業課測試。現場復試的專業課測試為筆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網絡遠程復試的專業課測試采用專業課面試。考生專業課測試的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與報考專業有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專業課及復試筆試科目內容重復,加試方式為筆試。
面試
面試由招生二級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總分100分。面試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含外語測試)。復試小組現場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原則上應統一。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采取遠程復試的,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的水平。
2.復試主要內容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等);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掌握情況,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等;綜合知識應用能力;外語能力(聽力、口語);語言表達能力、思維的敏銳性及邏輯思維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
八、復試成績
1.現場復試采取專業課測試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為200分。復試成績=專業課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2.專業課測試成績合格線由各招生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專業課測試成績確定,低于專業課測試成績合格線為復試不合格。
3.綜合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否則為復試不合格。
4.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權重為50%。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須達到60分,否則為復試不合格。
九、錄取
1.錄取成績計算及排名
復試合格考生的初試成績(折算成100分)和復試成績(折算成100分)按權重相加,得出錄取成績。錄取成績=初試成績(折算成100分)×0.5+復試成績(折算成100分)×0.5。
根據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如兩名或兩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總成績相同考生復試成績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者,復試專業課測試成績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者,專業課1成績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者,外國語成績高者,名次列前。
2.錄取公布
復試合格考生,分批次按照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最終擬錄取名單研究生處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復試中認定為違規違紀的考生。
(4)體檢不合格者。
十、調劑
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可接受調劑,調劑考生的初試分數必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的成績要求方可參加調劑復試。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具體調劑工作辦法見后期我校相關文件。
十一、體檢
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以及為依據組織進行,結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監督與管理
1.實行回避制度。復試小組成員應認真、嚴格執行教育部和上海教育考試院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等行為。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3.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委派有關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巡查,加強監管。
4.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復議制度。級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三、其他說明
我校及學院以研招網信息平臺、網站、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試期間請各位考生關注我校網站和研招網相關信息。
上海電機學院電氣學院
2025年3月20日
